2024.09.27
113年09月20日(南部-下午場)-「(一)不動產估價師職業素養與職業自由 (二)共有物分割估價法律研討-論優先承買權-以土地法第34條之1、土地法第 104 條、民法第426 條之2為中心」教育訓練

時間:113年09月20日(星期五) 下午1:00至下午4:00

地點: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2B金龍展演廳 (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

講師名稱: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張鈺光老師

課程名稱:

(一)不動產估價師職業素養與職業自由
(二)共有物分割估價法律研討-論優先承買權-以土地法第34條之1、土地法第 104 條、民法第426 條之2為中心

授課大綱:

主題一、不動產估價師職業素養與職業自由

1.不動產估價師工作內容

2.不動產估價師職業素養

3.不動產估價師倫理規範

4.金融機構針對客戶提供擔保之不動產評價與不動產估價師執業禁止不動產估價師設立分事務所是否違憲?從釋字第809號解釋認識不動產估價師 5.結論與建議;

主題二、共有物分割估價法律研討-論優先承買權-以土地法第34條之1、土地法第 104 條、民法第426 條之2為中心 1.優先承買權之性質

2.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之要件

3.優先承買權之效力

4. 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大字第 2169 號民事大法庭裁定 5.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