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為訂定第二號、第八號公報,敬請提供相關意見

為修訂第二號公報「敘述式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與訂定「使用權資產」價值評估參考原則為第八號公報,廣徵不動產估價師及各界之意見,請   於108年8月5日前提供相關意見,俾利本會彙總並檢討後發布。

敬請  參閱附件,致感!
 
依據本會不動產估價公報擬訂與公告辦法第四條規定:「不動產估價公報草案定稿後,應送請本會理事會確認通過;再發函本會會員,同時置於本會網站,至少公告三個月,廣徵不動產估價師及各界之意見。」、第八條規定:「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